 
温州市瓯海区三溪中学2021年特长生 招生测试与录取方案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1〕9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局直属普高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1﹞33号)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一)招生项目:跆拳道、男子篮球、女子排球、声乐。 (二)招生计划: 类 别 | 体 育 类 | 艺 术 类 | 合 计 | 项 目 | 跆拳道 | 男篮 | 女排 | 声乐 | 人 数 | 5 | 4 | 5 | 2 | 16 | 具体名额分配 | 男子3名,女子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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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 1.测试时间与地点 项目 | 测试地点 | 测试日期 | 测试时间 | 学生报到时间 | 跆拳道 | 温州二十一中 | 5月29日 | 下午13:30 | 下午13:00 | 男篮 | 温州八高 | 上午8:30 | 上午8:00 | 女排 | 瓯海二高 | 上午9:00 | 上午8:00前 | 声乐 | 温州二外 | 上午9:00 | 上午8:00-8:30 |
测试学校地址: (1)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鹿城区龙方路138号; (2)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龙湾区瑶溪街道永宁西路2008号; (3)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鹿城区水心路252号; (4)温州第二外国语学校: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湖路。 2.测试期间要求: (1)到考点全程由家长接送,遵守测试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 (2)考生在测试前一定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以达到较好的身体状态,避免在测试中出现不必要的运动伤害; (3)考生在测试时一定要服从考点学校的安排,遵守考场纪律,听从指挥。 3.测试办法及有关测试注意事项:详见相应附件。 三、录取办法 1.专业成绩要求 (1)跆拳道:综合得分不低于65分: (2)男篮:综合得分不低于70分; (3)女排:综合得分不低于65分; (4)声乐:综合得分不低于75分。 2.在达到专业成绩要求的基础上,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3.根据招生名额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预录取和备取名单,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4.在录取前,相关考生及家长须与我校签订特长生协议书,不签订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当天,已被我校预录取或备取的考生必须向我校递交升学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不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学校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下列要求的考生中按预录取名次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若预录取或备取名次相同而录取名额不足时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1)体育类: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控制在2021年瓯海区普高最低控制线以下20分(含)之内录取,但以下四种情况,经招生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处同意后,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放宽到瓯海区普高最低控制线以下100分(含)之内照顾录取: ①持有相应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 ②跆拳道测试综合成绩在本次我校测试考生中排名前三名; ③男子篮球测试综合成绩在本次我校测试考生中排名前三名; ④女子排球测试综合成绩在本次我校测试考生中排名前三名。 (2)艺术类(声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2021年瓯海区普高最低控制线。 7.考生与学校签订入学后保证参加专业培训和专业比赛的协议。 四、注意事项 1.专业测试完成后,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和备录取的名单、次序,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考生不得同时被2所及以上学校预录取或备录取,也不得被同一所学校2个及以上项目预录取或备录取,否则予以取消录取资格。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被预录取和备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成绩公布后一天内向我校教学科研处递交学业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逾期不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预录取考生人数不足时,学校按照备录取次序,从备取对象中择优录取。 3.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市教育局直属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 五、温州市瓯海区三溪中学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实施2021年特长生招生工作,并对本方案及其它未尽事宜进行解释。 附件1:2021年跆拳道项目测试办法.pdf
附件2:2021年男篮项目测试办法.pdf
附件3:2021年排球项目测试办法.pdf
附件4:2021年声乐项目测试办法.pdf
(附件详见温州市瓯海区三溪中学校园网/.net/) 温州市瓯海区三溪中学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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